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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矿山开采手续

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 法律法规_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范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行为,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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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的

二 四年七月七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公布的《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七条修改为“单位或个人进行采矿必须接受矿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决定自公布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 (一)未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采矿的; (二)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矿种开采的; (三)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 (四)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损失或者地质环境破坏的; (五)未按照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等费用采矿的; (六)未依法办理采 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福建省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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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_ 法律法规_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一)矿山投入开采一年以上的; (二)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 (三)采矿权属无争议; (四)受让人具有与所开采的矿种和采矿规模相应的资金、技术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而未编制的; (二)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 (三)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的;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 省政府规章_ 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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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煤田地质勘查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执行矿山最小开采 规模要求,矿山总数得到有效控制,关闭淘汰 9 个小型矿山, 有效持证矿山从 15 个减少到 6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从 73% 提高 到 100%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应实施科学及序开采,对矿区周边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建设绿色、和谐矿区。 包括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及采矿权方法,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开拓运输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及可采储量,矿山总平面布置,选矿,综合利用、综合回收,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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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

报经自然资源部矿权司审核同意,现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矿〔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推动落实。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好的经验、建议要及时反馈。 一、明确矿业权出让分级分类管理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范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行为,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 法律法规_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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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 二 四年七月七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公布的《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七条修改为“单位或个人进行采矿必须接受矿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决定自公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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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福建省_中国政府网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 (一)未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采矿的; (二)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矿种开采的; (三)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 (四)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损失或者地质环境破坏的; (五)未按照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等费用采矿的; (六)未依法办理采 (一)矿山投入开采一年以上的; (二)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 (三)采矿权属无争议; (四)受让人具有与所开采的矿种和采矿规模相应的资金、技术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_ 法律法规_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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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 省政府规章_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而未编制的; (二)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 (三)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的;执行矿山最小开采 规模要求,矿山总数得到有效控制,关闭淘汰 9 个小型矿山, 有效持证矿山从 15 个减少到 6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从 73% 提高 到 100%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福建省煤田地质勘查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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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

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应实施科学及序开采,对矿区周边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建设绿色、和谐矿区。 包括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及采矿权方法,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开拓运输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及可采储量,矿山总平面布置,选矿,综合利用、综合回收, 报经自然资源部矿权司审核同意,现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矿〔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推动落实。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好的经验、建议要及时反馈。 一、明确矿业权出让分级分类管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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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 法律法规_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范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行为,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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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_ 法律法规_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一)矿山投入开采一年以上的; (二)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 (三)采矿权属无争议; (四)受让人具有与所开采的矿种和采矿规模相应的资金、技术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而未编制的; (二)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 (三)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的;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_ 省政府规章_ 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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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煤田地质勘查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执行矿山最小开采 规模要求,矿山总数得到有效控制,关闭淘汰 9 个小型矿山, 有效持证矿山从 15 个减少到 6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从 73% 提高 到 100%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应实施科学及序开采,对矿区周边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建设绿色、和谐矿区。 包括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及采矿权方法,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开拓运输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及可采储量,矿山总平面布置,选矿,综合利用、综合回收,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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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

报经自然资源部矿权司审核同意,现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矿〔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推动落实。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好的经验、建议要及时反馈。 一、明确矿业权出让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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